苏州工业园区实施分层保障人才优先购房政策
发布日期:2024-03-28 19:23:47
作者:kaiyun官网登录入口

  新京报讯 (记者张晓兰)1月19日,苏州实施新京报记者从“金鸡湖先锋”公众号获悉,工业购房为精准满足各类人才购房需求,园区优先根据《关于苏州工业园区优化人才服务若干措施》(苏园工〔2023〕243号)文件要求,分层对经园区人才办认定的保障A、B类人才给予第一顺位优先选房资格。政策据悉,苏州实施申请对象为经园区人才办认定、工业购房且在园区工作的园区优先A、B类人才,分层其中B类人才及家庭应在苏州市内无自有住房。保障房源范围包括园区范围内新取得预(销)售许可(备案)的政策商品住房(别墅类项目除外)。A类、苏州实施B类人才通过优先购房取得的工业购房房产,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满8年后方可转让。园区优先

  其中,顶尖型人才(A类)包括:诺贝尔奖获得者;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,美国国家科学奖章、美国国家技术创新奖、法国全国科研中心科研奖章、英国科普利奖章、图灵奖、菲尔兹奖、沃尔夫数学奖、阿贝尔奖、拉斯克奖、克拉福德奖、日本国际奖、京都奖、邵逸夫奖等国际著名奖项获得者;中国科学院院士、工程院院士,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、荣誉学部委员,经认定的发达国家权威学术机构会员(或称院士,含外籍院士);苏州市引进的顶尖人才(团队)领军人才或相当于领军人才。

  而领军型人才(B类)包括:国家级重大人才引进工程、培育工程进选者;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,国家自然科学奖、技术发明奖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3名获得者;江苏省“双创人才”(含省“双创团队”领军人才),江苏省“333工程”一、二层次培养对象;进选姑苏人才计划的领军人才或相当于领军人才;进选金鸡湖人才计划的领军人才或相当于领军人才。

  据悉,苏州市引进的A类顶尖人才(团队)以及B类人才需在园区申报进选。